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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16C/2021-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垫江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范围

三、规划时限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主要指标

第二章污染源分析

一、用水及排水体制

(一)用水情况

(二)排水情况

(三)农户改厕普及情况

(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现状

二、污染负荷量预测

(一)人口预测

(二)污染负荷预测

第三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处理方式

二、设施布局选址

(一)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规划》意见采纳及修改情况

(三)近期布局规划

(四)远期布局规划

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污水处理工艺

(三)设施出水排放要求

四、污水管网系统建设

(一)农村污水收集原则

(二)排水体制选择

(三)管道设计规划

(四)污水管网规划

五、污泥处理处置

(一)集中处置

(二)资源化利用

六、验收移交

(一)严把工程设计关

(二)严把现场施工关

(三)严把检查验收关

第四章设施运行管理

一、运维管理

(一)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架构

(二)合理确定设施运维模式

(三)规范设施运维服务

(四)完善建设和运维机制

(五)制定运维管理评价与考核体系

二、环境监管

第五章工程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工程估算

二、资金筹措

(一)多元化筹措资金

(二)拓宽融资渠道

第六章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

二、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

第七章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二、资金保障

三、技术保障

四、监管保障

附表:

附表1   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年度分解表

附表2   垫江县“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清单

附表3   垫江县优先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清单

附表4   垫江县集中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清单

附表5   垫江县农家乐生活污水治理清单

附表6   垫江县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统计表

附表7   垫江县接入附近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统计表

附表8   垫江县近期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区域

附图:

附图1   垫江县行政区划图

附图2   垫江县河流水系图

附图3   垫江县聚居点与自然保护地关系图

附图4   垫江县聚居点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关系图

附图5   垫江县优先区域生活污水治理

附图6   垫江县纳入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图

附图7   垫江县新建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


前言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具有标志性意义,也是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里程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攻坚期。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9454号)文件要求,编制《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规划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深刻把握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范围与时限、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形成未来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文件和行动纲领。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挥“三个作用”和“四个扎实”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重点区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补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为建立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和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包括桂溪街道、桂阳街道、新民镇、沙坪镇、周嘉镇、高安镇、太平镇、澄溪镇、砚台镇、坪山镇、普顺镇、曹回镇、永安镇、杠家镇、高峰镇、五洞镇、鹤游镇、三溪镇、长龙镇、黄沙镇、包家镇、白家镇、永平镇、裴兴镇、沙河乡、大石乡,共2个街道、22个镇、2个乡区域内的285个村(社区)。

三、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时段为2021~2035年。规划近期为2021~2025年,规划远期为2026~2035年。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结合《垫江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垫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垫江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垫江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部署要求,确定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远期规划目标。

2025年,通过新建污水收集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人口相对集中的聚居点,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治理,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户污水应接尽接,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标准化运维。

2035年,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范围,同步建设污水管网,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实现全面治理,进一步提高农村污水收集率及处理达标率。提高治理设施专业化运维比例。

(二)主要指标

综合指标——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达到77%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2%

集中区域指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指标确保单个设施负荷率达到6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指标确保100m3以上设施排放全部达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40%

1-1 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指标表

序号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2020年现状

2025

目标

2035

目标

属性

1

综合性指标

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农户覆盖率(%

54.27

77

93

主目标

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32.12

37

42

主目标

3

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

23.04

32

37

辅目标

4

集中区域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17.81

21

26

辅目标

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

55.08

单个设施≥60%

单个设施≥60%

辅目标

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

11.11

100m3以上全部达标

100m3以上全部达标

辅目标

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

20.95

40

45

辅目标

注:指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基于现状27座污水治理设施计算,考虑到新增设施后运维的不确定性,目标值结合重庆市要求,确保在现状基础上不下降。

第二章污染源分析

一、用水及排水体制

(一)用水情况

本次规划对农村居民用水条件及集中供水用水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各乡镇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差别不大。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地区,农村人畜饮用水源有集中供水水源,通过管道接入居民用户,为自来水;部分偏远地区居民距离水源较远,无集中供水水源,饮用水多为井水、河水及山泉溪水,为分散水,干旱年份生活用水相当困难。目前垫江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75/日,农村居民常住人口约22.34万户,62.19万人,用水量约4.66万吨/日。农村居民聚居点70个,约2.3万户,5.8万人,其中聚居点用自来水约23280户,61755人,用水量11.65万吨/年;用分散水约52户,148人。

(二)排水情况

1、排水体制

垫江排水体制基本为合流制。由于农村的特殊性,一般无固定的污水排放口,排放比较分散,很多农村尚无排水系统,雨水和污水均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至就近水体。有排水系统和管道的地区,除小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镇实行雨污分流制系统外,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合流制排水系统,但多个乡镇正在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2、生活污水收集系统

目前全县污水进行处理的村社40个,覆盖常住人口3.98万户,10.57万人。其中自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社22个,覆盖常住人口15809户,46945人,配套管网共计71.70公里;接入附近进行集中处理的村社18个,常住人口23983户,58750人。

3、资源化利用情况

2016121日垫江县污泥处理厂(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湿污泥20吨)正式投运以来,垫江县污泥处理厂已累计接收处理湿污泥4000余吨,所接收的湿污泥均实现了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目标,经过处理后的腐熟成品污泥性状改变、质量稳定、品相疏松,其相关主要成分指标经检验达到处理要求后,变身为含水率低的“营养土”,可作为园林绿化、田地育苗用土进行二次利用。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主要为农田灌溉,把出水井的水引至周边绿化带、农田、园地等,作为浇灌用水。根据相关规范计算,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23.04%

(三)农户改厕普及情况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厕所革命”的大力推进,全县农村改厕项目将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从2018年开始重新启动农村改厕项目。2019年农村改厕共10332户,其中卫生厕所4447户,无害化卫生厕所5885户,无害化厕所主要包含三格式厕所、水冲式厕所以及其他。截止2019年累计完成厕改121258户,其中卫生厕所71228户,无害化卫生厕所50030户。

厕所粪污处理方式主要为自建或者接入附近污水处理厂(站)及设施处理,其余的还田利用;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既可以用水冲,又可以将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使粪便转化成为优质的农家肥,有助于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现状

1、建设数量、规模及工艺

垫江县共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27个,其中设计处理能力在20~100吨的设施有14个,设计处理能力在100/天的设施有13个,总设计规模2960/天,实际处理量1630/天。从处理工艺来看,主要为生物处理有18个、生态处理有8个、“生态+生物”处理有1个。

2、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

已建的27个污水处理设施分布在白家镇、包家镇、曹回镇、澄溪镇、大石乡、杠家镇、高安镇、高峰镇、坪山镇、普顺镇、三溪镇、沙坪镇、砚台镇、永安镇、周嘉镇等15个乡镇,23个村社,服务人口8594户,4.49万人。

3、污水排放执行标准

目前,27个污水处理设施有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级,14个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级,7个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3个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1个执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18)。处理后的污水主要排入龙溪河、大沙河、桂溪河、回龙河、卧龙河。

4、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水管网修建不完善,部分区域未能纳入附近污水处理设施,同时由于服务范围内居民外出务工造成常住人口减少、污水收集率低等原因,使得原有设计规模偏高,污水进水量少,造成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较低。加之,部分人工湿地堵塞、植物枯死等,未及时清理和维护。

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排水体制主要是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导致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偏大,且污水处理站进水负荷不稳定,影响其正常运行。

三是部分农民新村居民点排放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溪沟,对环境污染严重,建议采取分散治理措施,对居民点污水进行就近处理。

二、污染负荷量预测

(一)人口预测

根据近几年垫江县统计年鉴与农村污染治理调查系统垫江村落情况,并结合《重庆市垫江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年编制)预测各规划水平年农村常住人口,垫江县2019年各镇街农村常住人口62.19万人,预测到2025年农村常住人口56.46万人,到2035年农村常住人口51.06万人。

(二)污染负荷预测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2019)、《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48-2018)、垫江县水资源公报及垫江县实际情况,并参照《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技术指南》与《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预测,2025年和2035年垫江县农村民用水量按80/天和85/天计,排污系数为0.7,未经处理的污水中污染物浓度按化学需氧量(COD300毫克/升、氨氮(NH3-N30毫克/升计。通过计算可知,到2025年和2035年化学需氧量(COD)污染排放量分别为1731.13吨、1552.56吨,氨氮(NH3-N)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302.95吨、288.31吨,其中桂溪街道红光社区污染物负荷最大,其次是松林社区。

第三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处理方式

根据垫江县实际情况,本规划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模式主要包括纳管处理、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置三类。一是纳管处理,具有纳管条件的村社或区域,将距离市政管网3公里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接入城市、乡镇污水处理管道系统,由污水处理厂(站)统一处理。二是集中处理,通过加大管网的范围,对村社或一定区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新建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对于居住相对密集、管网施工难度不大的村社,统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完善配套管网。三是分散处置,对单户或多户农村住户,通过推进“厕所革命”,加快无害化厕所改造,通过无害化厕所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就近还田消纳。

二、设施布局选址

(一)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充分与《垫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初步方案)、《重庆市垫江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乡镇村规、《垫江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垫江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垫江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垫江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2018~2035年)》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确保《规划》内容符合垫江县实际情况,确保规划项目落地。一是结合各规划人口预测和规划重点发展区域合理确定治理范围。对位于基层村且规划中不属于重点发展的区域,根据现状调查的村社污染状况确定是否纳入污染治理设施近期建设范围。二是衔接相关规划目标。充分结合《垫江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垫江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相关要求,合理确定整治目标。

(二)《规划》意见采纳及修改情况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在组织编写《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过程中,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共收集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等部门、相关乡镇(街道)及县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反馈意见,已全部采纳。

(三)近期布局规划

1、优先保护区域污水治理

主要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主要分布在三溪镇、裴兴镇、包家镇、白家镇等15个乡镇(街道),覆盖常住户数13279户、常住人口46068人,其中聚居点110户、相对集中区域500户、散户12669户,是本次规划近期治理的第一类重点区域。相对聚集点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生活污水治理,“三区”区域内考虑到澄溪镇十字村、太平镇天星村等2个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较近,纳入附近污水处理设施,剩余散户则进行卫生厕所改造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2、集中区域生活污水治理

集中区域原则上对于大于200户(500人)的聚居点采取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考虑到周嘉镇飞龙村常住人口趋于500人,所以也纳入本次近期集中区域生活污水治理。全县共涉及桂溪街道、砚台镇、周嘉镇等3个镇街5个村社,覆盖常住户数1045户、常住人口3673人,其中考虑到桂溪街道峡口社区、周嘉镇飞龙村等3个村社离镇街污水处理设施较近,以纳入附近污水处理设施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砚台镇大佛村、顺昌村、新渡村等三个村以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污水。

3、纳入附近污水处理设施

为了更好的利用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区位、地形条件,将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附近且有条件接入的村社,通过完善配套管网接入附近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应收尽收的目的。除去优先区域外,可纳入附近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社分布在杠家镇、五洞镇、砚台镇、永安镇等14个乡镇,共计21个村社,覆盖常住户数2426户、常住人口7214人。

4、分散区域治理

其余位置偏远、居住分散或地形地貌复杂的村社,可采取生活污水分散处理方式。鼓励人口较少、污水产生量较少的地区,以卫生厕所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近期优先推进新民镇、沙坪镇、周嘉镇、普顺镇等13个乡镇29个村11267户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5、农家乐污水治理

垫江县现有需治理的农家乐16家,主要分布在长龙镇、新民镇、桂阳街道、沙坪镇等10个镇街,合计接纳能力6530人。是本次近期重点治理的农家乐。

(四)远期布局规划

远期主要对区域内除集中区域外的其它区域进行治理,其中需治理的村社分布在桂溪街道、桂阳街道、新民镇等26个乡镇(街道),共计129个村,覆盖54251户。该区域可通过逐步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引导农户将无害化卫生厕所尾水还田利用。

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优先保护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由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三区”属于全县敏感区域,污水应进行全收集处理,因此需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共计新增2个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合计80/天,占地面积合计300平方米,涉及包家镇甄桥村、白家镇静丰村等两个村,覆盖常住户数500户、常住人口1358人。

2、集中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垫江县近期有3个聚居点需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对聚居点产生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处理,涉及砚台镇大佛村、顺昌村、新渡村等3个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合计150/天,占地面积合计570平方米,覆盖3个村社、常住人口2534人。

3、农家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垫江县共计需治理的农家乐16家,围之源农家乐、重庆市桃之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可以完善配套管网,实现接入附近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但是考虑到农家乐产生的污水中污染物多样化,所以该8家农家乐需自建隔油池,通过初步处理后,再接入在接入附近污水处理设。其余8家周围无可接入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因此需新建隔油池和化粪池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二)污水处理工艺

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流程主要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综合考虑垫江县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地质地势、污水水质、水质要求、后期维护管理等各方面情况,同时结合各乡镇现有设施各处理工业的运行效果等,本规划建议根据现场条件,污水处理规模大的采用A2/O+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艺在处理规模较小时选取人工湿地。

3-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流程示意图

(三)设施出水排放要求

1、排放标准

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排放标准应符合现行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48-2018)相关规定

3-1 各级标准适用情况

排放规模

收纳水体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

500m3/d

100m3/d~500m3/d

100m3/d

1直接排入长江干流、乌江干流、嘉陵江干流、湖泊水库、未达到水环境功能类别的水体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一级标准

一级标准

排入其他水体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1:直接排入是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放口距受纳水体的距离在2公里以内

3-2 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序号

控制项目名称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1

pH

6~9

2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80

100

3

悬浮物(SSmg/L

30

50

4

氨氮(NH3-Nmg/L

20

25

5

总磷(以P计)mg/L

3.0

4.0

6

动植物油mg/L

5

10

2尾水利用要求

尾水利用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应的标准或要求。其中,用于农田、林地、草地等施肥的,应符合施肥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用于农田灌溉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GB 5084规定;用于渔业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GB 11607GB 3097规定;用于景观环境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GB/T 18921规定。

四、污水管网系统建设

(一)农村污水收集原则

1、雨污分流

污水收集原则上宜采用分流制,通过管道收集。新建污水收集系统必须为完全分流制。已建成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统的地方,依据条件尽快改造为分流制;目前确实无法改造的,采用截流式合流制。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的村社,根据各地实际采用沟渠、管道收集或就地自然排放。

2、应收尽收

村社生活污水包括冲厕污水、洗浴污水、厨房污水和其他洗涤污水,洗浴污水、厨房污水和其他洗涤污水可直接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厕所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污水收集管道;接入污水收集管道前应设沉砂井。庭院污水应纳入排水系统,通过管道进入污水收集管网。

3、因村制宜

村社人口密度低,生活污水排放面广,因此不能直接套用城市污水集中收集模式。有条件且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村社,应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将污水纳入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它村社应根据农村实际,结合当地的地形条件、村落分布,因地制宜地从分散收集和集中收集两种模式中选取,并配套建设独立污水处理设施。

4、经济合理

收集系统应与当地经济条件、村社的地形、地貌及周边的人文自然环境相协调,在自然条件下能够依靠重力收集的,优先选择重力收集系统;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压力收集系统或真空收集系统。

(二)排水体制选择

考虑到垫江县各乡镇、村社目前排水现状的具体情况,既要控制投资,又要满足村社发展和保护水环境的要求,地下雨、污水管道完全可以按照不完全分流制的排水体制建设。各村社污水管网的设计规模均结合工程区域的规划文件按远期人口规模进行设计。

(三)管道设计规划

1、污水干管的布局原则

1)按照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正常运营的原则,配套管网应分期建设,并与村总规、镇总规方案相一致;

2)污水管网系统应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3)污水管网系统的布置应考虑水力条件、经济条件及其可实施性,污水干管的建设应与各地区的现状道路、河道整治等规划相结合,减少拆迁与移民安置投资,增加实施的可操作性;

4)充分利用已建排水管道(渠)设施;

5)完善和优化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的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充分发挥已建污水设施的规模效益;

6)污水管道尽可能避免穿越河道、地下建筑和其它障碍物,减少管线交叉,穿河道管网穿河或临河不能影响河道行洪和景观。

2、管道设计要求

1)最小设计坡度:排水管的坡度一般应尽量与道路坡度相同。

2)设计流速:最大设计流速为5/秒,最小流速为0.7/秒。尽量保证不淤不冲。

3)管道管径:村社设计按远期规模进行设计,乡村人口较少,发展较慢,因此污水流量较小,根据流量计算,管径很小,极易堵塞。

4)设计埋深:管道的埋深满足冰冻和冻土、地面荷载、各户连接管衔接等三个因素的要求,最小覆土厚度为0.7米。

5)检查井:在管渠交汇、转弯、管渠尺寸或坡度改变等处以及相隔一定距离的直线管渠段上应设检查井,检查井井底材料采用低标号混凝土,井底设弧形流槽。检查井设置间距为主管道每隔40米左右设置一个。

6)基础及接口:PE采用密封橡胶环承插连接。PE管与检查井连接时,井壁内预埋管件或短管,承口向外,便于承口连接,基础采用砂垫层基础。

3、管道管径设计

根据各乡镇、村社布局,选取恰当的面积比流量计算管段流量,根据道路坡度等因素,确定污水管各段管径。规划技术要求,并考虑到清通方便和实际使用经验,各集中居民点和农民新村污水收集管网一级管网用DN300,二级管网DN150设计。

4、污水管道平面及竖向设计

污水管道平面设计应尽量沿场镇规划主干道和河流布置,尽可能少或者不过河。在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米的主干道,宜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道,小于30米时单侧布置污水管网;污水管网尽量布置在人行道及绿化带内。

5、泵站设计及技术要求

对于污水无法通过重力流排至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可考虑在污水管网末端设置污水提升泵站,将该片区的污水抽至最近的污水管网起点。泵站宜选用紧凑型地埋式全自动无人值守泵站,液位到达起泵水位,自动起泵;液位到达停泵水位,自动停泵。泵站前端设置粉碎格栅,自动粉碎污水中垃圾,无需人清掏。

(四)污水管网规划

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是对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的有力保障,近期垫江县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中,一级管网49.36公里、二级管网72.30公里,累计投资997.77万元;接入附近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中,一级管网69.82公里、二级管网101.63公里。

五、污泥处理处置

(一)集中处置

对于临近乡镇污水处理厂,纳管的集中居民点的生活污水产生的污泥,由乡镇污水处理厂通过污泥浓缩、污泥消化、污泥脱水和污泥烘干或污泥焚化方式处理处置。对于分散的污水处理站,由于污水处理量相对较小,污泥产生量小,可先排放至均化/厌氧池或化粪池,通过厌氧消化进一步减少污泥产量,定期清掏均化/厌氧池或化粪池污泥,经过简单堆肥直接用作肥料施用,积极探索由地方运维公司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的模式,对将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进行统一收集,处理方式采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站处理、自建污泥处理站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资源化利用

依托垫江县污泥处理厂,将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统一收运,采用生物干化工艺技术,通过将湿污泥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经过处理后的腐熟成品污泥性状改变、质量稳定、品相疏松,其相关主要成分指标经检验达到处理要求后,变身为含水率低的“营养土”,可作为园林绿化、田地育苗用土进行二次利用。

六、验收移交

(一)严把工程设计关

农村实施污水处理工程应根据村社地形、房屋分布、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划分、分类指导,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节约资源、工艺可靠并能够与当地自然环境高度融合的污水处理技术,使生活污水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达标排放。如对于人口较少、分布较散的村社,在出水达标的情况下,考虑保持原状或单户处理,不纳入截污纳管接种收集。

(二)严把现场施工关

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根据所需安装设备的尺寸,开挖相应的尺寸的基坑,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增加地基处理和维护设置或进行施工排水,设备安装必须在基础完工后进行。排水管不能形成逆向反坡,且设备水位应高于受纳水体水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施工应符合《给排水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等国家标准规定。

(三)严把检查验收关

资料验收时应提供工程项目的立项文件、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竣工验收申请、工程决算报告及批复、工程竣工审计报告、工程调试运行报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文件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文件,竣工图纸、设备技术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各参与方,进行现场实体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交调试和试运行报告,试运行报告中应包括至少连续7日以上的水质监测记录以及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出具水质监测报告,出水水质应符合设计出水水质要求。第三方运维单位验收及运维移交过程中,有关部门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对已通过综合验收和提交移交报告的项目进行现场查勘,并核查验收资料,对核查过程中发现不具备移交条件的项目及时反馈县生态环境局和项目建设单位,并由县生态环境局督促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再根据“五位一体”管理职责进行移交接收,做到合格一个移交一个,实施逐步逐批交接。验收资料由各片区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验收档案。

第四章设施运行管理

一、运维管理

(一)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架构

充分结合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运维相关目标要求来统筹运维管理规划实施方案。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县、乡镇(街道)两级联动、制度保障、统筹推进的管理模式,坚持属地为主、政府主导原则,建立起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专业运维公司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

4-1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组织构架图

垫江县政府作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将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等管理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办事处)的综合考核中,并建立约谈机制;制定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完善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管理资金投入机制;明确以县住建委为设施运行维护牵头管理部门,使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农委、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城市管理局、县文旅委等各部门拧成一股绳,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各乡镇(街道)作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管理主体,应建立辖区内乡镇、村社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监管体系,落实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与辖区范围内各行政村签订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指导各行政村的具体负责人、管理(监督)员的日常工作,负责基础档案数据录入和维护;掌握运行维护单位的运行维护效果情况,协调解决治理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等各类问题;协调及时配合第三方单位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并对第三方单位做好监督与考核工作,按综合考核结果支付运行维护资金;督促指导新建民房户内污水设施的建设工作,并协调做好纳管工作,指导农户开展户内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设立投诉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受理、记录,及时进行相关问题反馈。

村社作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落实主体,应落实村社负责人和巡查监督员。村级管理责任人应监督和指导本村农户对自己户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督促新建农房落实户内污水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村污水管网;巡查监督员加强对设施运行日常巡查监督,及时制止农户不良行为,监督运维单位日常运维工作。加强对村民污水治理知识的教育,提高和普及农村群众有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认知水平,把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配合第三方单位协调解决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参与对第三方单位的乡镇级考核与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农户作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参与者和受益主体,应主动积极的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中来,履行治污责任,主动检查自家厕所水、厨房水、洗涤水等接入状况,做好化粪池、接户管、户用检查井渗漏、堵塞和破损等的维修更换,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上报;禁止在污水治理设施上乱搭乱建、堆放杂物、种植作物、圈养畜禽;严禁私搭乱接雨污不分,严禁将农家乐、畜禽散养、小作坊等产生的污水未经预处理或超过处理能力的污水排入治理设施内;做好新建农房户内生活污水配套设施建设,并将污水纳入污水管网内。

第三方公司作为服务主体,应按照县、乡镇的有关要求及县域行政区划,建立高效的专职化的运行维护管理队伍,建立“半小时响应”运维服务圈,制定管理制度;针对污水排放量大、运维难度大的村落,重拳出击实施“一次清理”;做好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日常监督,包括污水管网、沉砂井、格栅井、集水井、终端池、人工湿地,处理站内的泵、鼓风机等机电设备的维护;积极协调处理农户反映的污水处理设施信访问题。

(二)合理确定设施运维模式

根据目前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现状来看,委托第三方运维管理模式是一种较为有效的,也是应当倡导的运维管理模式。针对现状规模小、运维简单的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应积极探索村社对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模式,落实属地责任,同时对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系统进行管理,如污水处理设施巡查、池体清淤、出水外观记录、人工湿地除杂早或植物种植收割等工作由村社组织安排组员进行完成。

(三)规范设施运维服务

运维服务机构和农户应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开展处理设施的运维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行,不断改善设施的运行效果。

(四)完善建设和运维机制

垫江县应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管理导则》的要求对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管理,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制度加强管理,对第三方单位的资质、运维管理体系、人员队伍建设、设备工器具保障、设施站点验收移交、日常运维和合同到期事项等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加强对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相关服务站能力的要求,应重点单个服务站的办公场所、服务人员、养护小组、车辆工器具配置、巡查小组等方面进行要求。提高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对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人员条件、化验室基础、信息中心建设、运维车辆配备、运维工器具情况、运维业绩经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进行要求,制定相关规则制度,限制准入门槛。

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第三方运维机构,应参照《关于建立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垫江府办〔20147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区域及公司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机制,应按照标准化运维要求,建立管理制度。根据区域范围、地形、治理设施等特点设立运维项目部、运维服务站、运维小组;配备必要的设备及工具;建立有主要出水水质指标检测能力的化验室,做好水质的检测工作,及时反馈检测结果,对异常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对运维资料及时建档和入库管理;配合做好治理设施运维的监管和考核。

发挥基层队伍作用,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机制。以农户接入井为节点,区分运维管理责任,井前端的公共管网由村集体或第三方统一管理,井后端的化粪池、接户管、户用检查井由农户自行管理,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

(五)制定运维管理评价与考核体系

根据《关于建立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垫江府办〔201478号),加强对乡镇及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运维工作的考核与监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级处理”原则,处理方式包括督查通报、督查整改通知、约谈告诫等。每次督查结束后下发督查通报。督查整改通知下发至相关乡镇街道或第三方运维单位,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不及时整改,约谈告诫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和第三方运维单位。仍未有实质性改变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并上报县政府。各乡镇街道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应高度重视日常督查工作,及时反馈,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有关问题,督查结果将作为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二、环境监管

为保障垫江县农村污水的长效管理,应强化农村生活污水的环境监管,须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立监控、监测管理平台和信息系统,并与市、县平台联网,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远程可视化和智能化管理,提升主管部门对农村污水的环境监管能力,确保污水治理设施高效运行。推进有条件的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日常监测,无条件的站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主要由水质在线自动检测系统、通讯网络和监控中心三部分组成,并配置流量计、全景视频监控。第三方运维公司定期进行手动抄表,人工录入监控中心平台。有动力设施的站点,应对水泵、风机等设备,增设机电设备自控系统,有条件的可设置PLC远程接口,将运行状态数据远传至监控中心平台。

因垫江县活性污泥生化处理设施较多,其生活污水中污染物的去除主要是由微生物的新陈代谢来完成的,为有效提升污水终端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和掌握设施运行状况,应鼓励有条件的第三方运维单位开展污泥、微生物性质等相关监测,及时了解处理设施内微生物的生长状况。

第五章工程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工程估算

按照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处理、问题及评定等级分重点分近期、远期进行建设,建设投资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给水排水》等相关文件。

经估算,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工程总投资约为8110.27万元(不含征地费用,不含运维资金)。其中,近期(2025年)总投资约4312.70万元;远期(2035年)总投资3797.57万元。

二、资金筹措

(一)多元化筹措资金

按照“投资多元化、产权明晰化、管理科学化”的总体思路,坚持“四个一点”(即国家扶持一点、财政支持一点、用户集资一点、民间资金或银行贷款一点)及坚持中央、地方集体、受益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逐步建立政府投资为导向、社会投资为重点、用户投资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机制。

稳定政府财政投入,将污水工程的建设作为开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建设目标计划,政府财政按比例安排专项资金。

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把国家补助、地方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与社会投资和用户集资整合起来,捆绑使用。

依据“谁投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吸纳用户自筹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在社会上初步形成投资建设污水工程的格局,使供水与排水等水务行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要充分发挥城乡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对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中用于供、排水系统的管网改造维修费,新、改、扩建供污水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部分,统一提出经费概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协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报同级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安排。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按实际投入额由县、镇两级财政承担,其中乡镇承担部分可视村级经济情况由镇、村两级共同承担。对于新建的新农村集中居住片区,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工程应纳入规划工程建设许可内,由乡镇监督,行政村(居)负责实施。新建区域对污水垃圾集中处理、无害化卫生公厕等农村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护主要由政府出资;对户用厕所改造、户用小型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由农户适当出资,政府给予奖补。有经营性的场所生活污水应当要求经营主出资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办理排水许可。

(二)拓宽融资渠道

将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与供水、水电、水源工程、节水等一系列具有连续性的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产业节点进行组合与兼并,形成产业链,从而获得产业一体化的规模效益,进行统一、组合资金筹措和融资。

污水工程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走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路子。积极创造条件促使民间资本和海外资本流入污水工程等水务行业,重点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投向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和回用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理顺价格机制,使污水处理由政府投入的公益事业变成微利的市场,吸引各方面的资金投入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解决污水排水基础设施投资不足的问题。

改制水务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对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单位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对其进行资产评估,积极创造条件,采用投资补助、招标拍卖等多种方式,对外转让国有净资产产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开发,走市场开发、社会投资、企业管理、产业发展的道路。

结合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要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可捆绑作为单个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直接编制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章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

通过规划的实施,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污水处理率和污水管网覆盖提高,规范了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水质得到有效保护,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水生态安全得以保障,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农业生产服务功能更加突出,为垫江县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筑牢绿色本底,奠定坚实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经济效益

通过对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改善了以往污水横流、水体黑臭的农村脏乱形象,可以有效的提升农村土地价值、旅游价值、生态价值,对于推动完成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污染物的减排,间接的减少了政府在水污染防治的再次投入成本;环境的改善也使得社会资金愿意进入农村市场开展乡村旅游业、民宿接待等产业,对于拉动地区经济、解决当地劳动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三、社会效益

规划推进的一系列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将创造一批工作岗位,解决当地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环境污染的治理、民生工程的建设、生态的保护与修复,有利于提高农民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化解社会矛盾;良好的生态环境能给人带来愉悦的观感,持续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带来的疾病,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规划的实施表明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有利于提高农村地区的环保意识,形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营造全民参与保护环境的氛围,培育和丰富生态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第七章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人当领导小组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治水办主任,抽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一把手负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组织管理机构,加强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督查和组织协调,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媒体宣传、科普教育、社区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义、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宣传培训,促进公众对该项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二、资金保障

县政府应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筹措落实资金,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深入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力,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同时也可以积极向上争取重庆市财政及中央财政的专项城建补助资金;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项目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合力监管,专款专用,实行专账核算制度。

三、技术保障

村社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需要前期科学的规划设计,应该委托在村社生活污水治理领域有丰富工程经验的规划设计公司来承担。同时要严把审核关,通过组织专家会审对总体规划方案、村社新建的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规划设计进行论证、结合垫江县农村实际情况选用合理的实施方案。施工招标阶段应通过公开招标选用有工程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实际施工时可以分片区分阶段分标段施工完成,切不可追求速度盲目赶工期,最终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应该交付给有经验的环保或污水处理公司,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监测,及时跟踪各项数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于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要定期培训,及时更新专业技术知识。

四、监管保障

围绕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的工作目标,坚持城乡一体和供排水一体原则,严把项目监管验收,实施有序规范移交,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完善“五位一体”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强化项目所在镇、村参与日常监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能化运维管理信息平台,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采用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对监测重点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掌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动态。

附表:

附表1 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年度分解表

序号

治理类别

年度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纳入附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

永安镇(石口子村,一级4.59km、二级6.89km

普顺镇(跃进村一级5.42km、二级8.13km;长柏村,一级3.71km、二级5.57km

沙坪镇(人和村,一级6.99km、二级10.48km

包家镇(小山村,一级5.54km、二级8.31km

坪山镇(古佛村,一级3.39km、二级5.08km

鹤游镇(团结村,一级2.57km、二级3.86km

杠家镇(双溪村,一级1.07km、二级1.60km

砚台镇(临江村,一级3.63km、二级5.45km

曹回镇(河南村,一级,3.27km、二级4.91km

白家镇(云龙村,一级4.17km、二级6.25km;静丰村,一级0.93km、二级1.40km;丛林村,一级2.46km、二级3.69km

坪山镇(大坪村,一级1.66km、二级2.49km;迎春村,一级1.89km、二级2.83km

三溪镇(双龙村,一级4.73km、二级7.09km

裴兴镇(拱桥村,一级5.65km、二级8.48km

杠家镇(凉水村,一级0.76km、二级1.14km

五洞镇(文龙村,一级1.55km、二级2.33km



2

三区污水治理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包家镇(甄桥村,设计25t/d,一级管网6.33km,二级管网9.50km

白家镇(静丰村,设计55t/d,一级管网13.88km,二级管网20.82km





3

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桂阳街道(十路村58户、黎明村585户、群山村户47户)

新民镇城北村607户、帽合村499户、石仙村560户、大通村160户)

沙坪镇(人和村419户、东印村18户、乐天村270户)

普顺镇(迎风村330户、东风村549户)

永安镇(石坎村509户)、五洞镇(卧龙村215户、月江村158户)

太平镇(群力村569户、桂花村381户、石良村252户、天星村131户、牡丹村145户)

白家镇(合兴村245户、烟坡村181户、鸿鹤村194户、丛林村245户、三角村45户、观斗村251户、静丰村158户)

三溪镇(向前村299户、玉溪村466户)

砚台镇(金钟村401户、临江村171户)

曹回镇(乐安村741户)

包家镇(小山村489户、甄桥村647户)

裴兴镇(上水村133户、双柏村150户、华龙村65户、桂花村96户)


4

聚居点污水治理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砚台镇(大佛新村,设计50t/d,一级管网6.00km,二级管网9.00km;顺昌新村,设计50t/a,一级管网5.08km,二级管网7.62km;新渡新村,设计50t/d,一级管网2.51km,二级管网3.76km




5

分散区域

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新民镇(树新村109户、明月村420户)

沙坪镇(毕桥村213户)

周嘉镇(中合村239户、胜利村405户、响水村372户、飞龙村581户、檀树村331户)

普顺镇(仁合村110户)

高安镇(河兴村728户、福安村552户、龙井村692户、新曲村1213户)

鹤游镇(群丰村119户、团结村171户、分州村388户、高桥村147户)

砚台镇(顺昌村437户、大佛村385户、新渡村359户)

包家镇(土主村692户)

永平镇(石平村247户)

三溪镇(双龙村342户)

裴兴镇(拱桥村485户、高石村241户)

长龙镇(龙田村351户、长久村222户、龙安村663户)

大石乡(大石村53户)

7

农家乐

新建隔油池

桂阳街道(重庆市桃之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垫江县兴侬寨餐饮文化有限公司、重庆陈式太极拳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桃园洞天谷)

长龙镇(围之源农家乐)

新民镇(垫江恬园度假山庄、垫江县荣雅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黄沙镇(垫江县明俊农家乐)

沙坪镇(垫江县石足迹避暑山庄、垫江县青水鱼庄)

鹤游镇(垫江县分州农家乐)

高峰镇(垫江县聚贤阁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高安镇(垫江县花滩农家乐)

杠家镇(垫江县谭妹农家乐)

澄溪镇(垫江县澄溪镇山乡谷度假村、垫江县金福园山庄)

附表2 垫江县“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清单

序号

镇街

村社(名称)

常住()

常住()

三区”

一、聚居点(纳管)

1

白家镇

鸿鹤村

110

460

自然保护区

二、相对聚居区(新建)

2

包家镇

甄桥村

150

400

自然保护区

3

白家镇

静丰村

350

958

自然保护区

三、散户(纳管)

4

澄溪镇

十字村

60

180

风景名胜区

5

太平镇

天星村

150

450

风景名胜区

四、散户(改厕)

6

桂阳街道

十路村

58

203

风景名胜区

7

黎明村

585

2048

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

8

群山村

47

165

风景名胜区

9

新民镇

城北村

607

2125

水源保护区

10

帽合村

499

1747

水源保护区

11

石仙村

560

1960

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

12

大通村

160

560

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

13

沙坪镇

人和村

419

1467

水源保护区

14

东印村

18

63

水源保护区

15

乐天村

270

945

风景名胜区

16

普顺镇

迎风村

330

1155

水源保护区

17

东风村

549

1922

水源保护区

18

永安镇

石坎村

509

1782

水源保护区

19

高安镇

跳石村

415

1453

水源保护区

20

凤凰村

605

2118

水源保护区

21

五洞镇

卧龙村

215

753

风景名胜区

22

月江村

158

553

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

23

太平镇

群力村

569

1992

风景名胜区

24

桂花村

381

1334

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

25

石良村

252

882

风景名胜区

26

天星村

131

459

风景名胜区

27

牡丹村

145

508

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

28

砚台镇

金钟村

401

1404

水源保护区

29

临江村

171

599

水源保护区

30

曹回镇

乐安村

741

2594

水源保护区

31

包家镇

小山村

489

1712

自然保护区

32

甄桥村

647

2265

自然保护区

33

白家镇

合兴村

245

858

自然保护区

34

烟坡村

181

634

自然保护区

35

鸿鹤村

194

679

自然保护区

36

丛林村

245

858

自然保护区

37

三角村

45

158

自然保护区

38

观斗村

251

879

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

39

静丰村

158

553

自然保护区

40

三溪镇

向前村

299

1047

自然保护区

41

玉溪村

466

1631

自然保护区

42

裴兴镇

上水村

133

466

自然保护区

43

双柏村

150

525

自然保护区

44

华龙村

65

228

水源保护区

45

桂花村

96

336

水源保护区

合计

13279

46068


附表3 垫江县优先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清单

序号

镇街

村社(名称)

常住()

常住()

设计规模(t/d

占地面积(m2

投资估算(万元)

1

包家镇

甄桥村

150

400

25

90

25

2

白家镇

静丰村

350

958

55

210

55

合计

500

1358

80

300

80

附表4 垫江县集中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清单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名称

常住(人)

设计规模(t/d

占地面积(m2

投资估算(万元)

1

砚台镇

大佛村

大佛新村

823

50

190

50

2

顺昌村

顺昌新村

837

50

190

50

3

新渡村

新渡新村

874

50

190

50

合计

2534

150

570

150

附表5 垫江县农家乐生活污水治理清单

序号

乡镇(街道)

名称

接纳能力(人)

投资估算(万元)

一、需自建隔油池的农家乐清单

1

长龙镇

围之源农家乐

1000

1

2

新民镇

垫江恬园度假山庄

40

0.04

3

垫江县荣雅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600

0.6

4

黄沙镇

垫江县明俊农家乐

40

0.04

5

桂阳街道

重庆市桃之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100

1.1

6

桃园洞天谷

2000

2

7

高安镇

垫江县花滩农家乐

100

0.1

8

杠家镇

垫江县谭妹农家乐

200

0.2

二、农家乐自建隔油池和化粪池

9

沙坪镇

垫江县石足迹避暑山庄

100

1

10

垫江县青水鱼庄

80

0.8

11

鹤游镇

垫江县分州农家乐

40

0.4

12

桂阳街道

垫江县兴侬寨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250

2.5

13

重庆陈式太极拳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

100

1

14

高峰镇

垫江县聚贤阁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280

2.8

15

澄溪镇

垫江县澄溪镇山乡谷(花蔓谷)度假村

100

1

16

垫江县金福园山庄

500

5

合计

6530

19.58

附表6 垫江县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统计表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名称

配套管网(km

投资估算

(万元)

一级管网

D300

二级管网

D150

一、优先区域新建配套管网

1

白家镇

鸿鹤村

鸿鹤新村

3.54

5.31

73.24

2

静丰村

静丰村

13.88

20.82

287.30

3

包家镇

甄桥村

甄桥村

6.33

9.50

131.12

4

澄溪镇

十字村

十字村

1.59

2.39

33.01

5

太平镇

天星村

天星村

3.62

5.44

75.01

合计

28.96

43.46

599.68

二、聚居点新建配套管网


砚台镇

大佛村

大佛新村

6.00

9.00

124.25


顺昌村

顺昌新村

6.25

7.62

105.17


新渡村

新渡新村

2.51

3.76

51.86


桂溪街道

峡口社区

峡口集镇

1.90

2.85

39.33


周嘉镇

飞龙村

飞龙新村

3.74

5.61

77.48

合计

20.40

28.84

398.09

总计

49.36

72.30

997.77

附表7 垫江县接入附近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统计表

序号

乡镇

村社

配套管网(km

投资估

(万元)

一级管网(D300

二级管网(D150

1

杠家镇

双溪村

1.07

1.60

22.11

2

凉水村

0.76

1.14

15.79

4

五洞镇

文龙村

1.55

2.33

32.12

6

砚台镇

临江村

3.63

5.45

75.18

7

永安镇

石口子村

4.59

6.89

95.06

8

曹回镇

河南村

3.27

4.91

67.78

9

新民镇

石仙村

3.77

5.65

77.97

10

普顺镇

跃进村

5.42

8.13

112.24

11

长柏村

3.71

5.57

76.85

12

沙坪镇

人和村

6.99

10.48

144.60

13

包家镇

小山村

5.54

8.31

114.72

14

白家镇

云龙村

4.17

6.25

86.30

15

静丰村

0.93

1.40

19.28

17

丛林村

2.46

3.69

50.88

18

坪山镇

大坪村

1.66

2.49

34.42

19

迎春村

1.89

2.83

39.04

20

古佛村

3.39

5.08

70.07

21

鹤游镇

团结村

2.57

3.86

53.24

22

三溪镇

双龙村

6.80

7.09

97.82

23

裴兴镇

拱桥村

5.65

8.48

116.96

合计

69.82

101.63

1402.43

附表8 垫江县近期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区域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规划改厕(户)

1

新民镇

树新村

109

2

明月村

420

3

沙坪镇

毕桥村

213

4

周嘉镇

中合村

239

5

胜利村

405

6

响水村

372

7

飞龙村

581

8

檀树村

331

9

普顺镇

仁合村

110

10

高安镇

河兴村

728

11

福安村

552

12

龙井村

692

13

新曲村

1213

14

鹤游镇

群丰村

119

15

团结村

171

16

分州村

388

17

高桥村

147

18

砚台镇

顺昌村

437

19

大佛村

385

20

新渡村

359

21

包家镇

土主村

692

22

永平镇

石平村

247

23

三溪镇

双龙村

342

24

裴兴镇

拱桥村

485

25

高石村

241

26

长龙镇

龙田村

351

27

长久村

222

28

龙安村

663

29

大石乡

大石村

53

合计

11267

附图:

附图1 垫江县行政区划图

附图2 垫江县河流水系图

附图3 垫江县聚居点与自然保护地关系图

附图4 垫江县聚居点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关系图

附图5 垫江县优先区域生活污水治理

附图6 垫江县纳入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图

附图7 垫江县新建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


附件下载:

重庆市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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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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