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向“社交工厂”的转变

社交媒体向“社交工厂”的转变
2020年09月24日 18:29 新梅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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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年记者》微信公众号

作者:李庆林、鲍精华

当我们参加聚会时,会看到几乎所有人低头看手机,这不是一场聚会,而是一个“劳动车间”,手机像工业革命之前劳工织布用的“飞梭”,社交媒体是这个“车间”里最重要的督工。

随着Web2.0时代的到来,人类本性上对传播的渴望在技术层面上被激活,越来越多的用户使用社交媒体,互联网公司也通过开发各种新形式的社交软件来尽可能地满足人们对交往形式的幻想。但某些社交媒体打着社交的旗号,实际上遵循的是资本的逻辑。使用社交媒体意味着对其运行规则的遵守,受众在资本的压榨下受到了“劳工化”的剥削。从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出发,本文认为社交媒体已经变成“社交工厂”,而随着“社交工厂”的扩张,整个社会将逐渐“工厂化”。

网络图

制作“免费午餐”的大众媒体

从经济角度去考察整个大众传播行业,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大众传播的商品形式是什么以及谁作为卖家和买家。加拿大学者达拉斯•斯麦兹在1977年提出,是大众传播机构制造了“免费午餐”(制作精良的电视节目)给受众享用,受众进而成为其商品。广告主向大众传播机构购买受众商品,受众通过消费工业产品而完成资本流通。大众传播机构“传递给受众的信息,娱乐和‘教育’材料是一种诱惑(礼物,贿赂或‘免费午餐’),以吸引潜在的受众并保持忠诚关注”①。斯麦兹由此开启了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取向的大门。

制作“数字劳工”的“社交工厂”

基于斯麦兹的分析,有学者提出“数字劳工”②、“网络劳工”③等概念。进入Web2.0时代,社交媒体以自建平台的方式垄断了受众的社交,“数字劳工”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免费午餐”和“受众商品”双重属性。“数字劳工”成为“社交工厂”得以成行的基础力量,“社交工厂”成为“数字劳工”继续发展的阶段性结果。根据“数字劳工”被剥削的现状,“社交工厂”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即时通信软件:“社交工厂”形成的基础设施。以微信为例,腾讯2020年Q1财报显示,微信及Wechat合并月活跃账户数达12.05亿。④庞大的用户数据成为微信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源泉。随着微信版本的不断更新,其通信功能的地位呈现下降趋势:朋友圈、小程序、公众号等功能夺取了微信作为通信工具的流量,而每一款新功能的开发也意味着新的资本规则的准入。

网络图

值得注意的是“微商”团体,这一团体运用人际关系网络推广商品,在此过程中,友谊被商品化,其成员“劳工化”。就像英国学者詹姆斯•柯兰提到的:“‘友谊’成了流通的货币,成为驱动互联网的力量。”⑤在此过程中,“社交工厂”逐渐成形。

2.网络主播:“被剥削”与“剥削”的复合体。据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占网民整体的62.0%。⑥网络主播以资本积累为目的通过对身体或生活的媒介化呈现来满足观看者的窥探欲或沟通欲。受众在为平台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成本进行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的同时,还面临着被广告主剥削的风险。从经济角度讲,受众只有通过“打赏”或者“购买主播推荐的商品”等方式将其观看行为转化为资本增值行为,并促进商品流通,才会得到主播的青睐。在此过程中,广告主、平台、主播和通信公司等资本家成功实现了对受众的瓜分,主播成为平台剥削受众的“帮凶”。

网络主播同样面临着“被剥削”的境地。平台或网红孵化公司会高额抽成主播的劳动收入。根据笔者对某网络主播的访谈,她表示自己“赚的钱被公司(网红经纪公司)拿掉一大半,60%左右”。为了增加劳动所得,主播甚至踩着直播红线进行表演,而平台设置的直播红线看起来是一种行业规制,实际上却是另一种“剥削”:触碰红线的代价是扣除主播劳动所得。最终,网络主播沦为“直播民工”,“网络直播”这一先进的技术行为沦为“社交工厂”中怪诞的文化现象之一。

3.产消者:“数字劳工”的自我“剥削”。美国著名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曾提出“产消者(prosumer)”概念,预见消费者和生产者合一的现实。在网络媒体领域,在技术的加持下,个体被“赋权”,受众在一定程度上代替媒体进行“免费午餐”的生产。新型互联网公司为了进一步压榨受众,以他人生产的简洁可操作的内容为“诱饵”吸引受众进行主动生产。

抖音依托魔性洗脑的音乐和强大的技术美颜功能造就的短视频迅速走红。抖音通过“网红”们拍摄的短视频制造热点,同时通过其他用户的模仿进行引流,并且利用竞争机制(播放量、点赞量或者“吸粉量”)激发用户的模仿和创作。此外,抖音还逐渐从短视频生产平台向直播观看平台转变,其结果是在时间上进一步剥削用户。

据此,普通网络用户畅游在媒介技术构建的赛博空间中,在获得满足的情况下为互联网产业的资本增值付出劳动;网络主播们因资本的逻辑开始,又因资本的逻辑被套牢;产消者们在享受自由创作快乐的同时,沦为“社交工厂”中激发劳工进行劳作的重要力量。最终,传统媒体时代由大众传媒制作的“免费午餐”在Web2.0时代由“社交工厂”通过各种手段吸引大批“数字劳工”进行自我创作、自我享用和自我剥削,媒体逐步退居幕后,操纵资本和被资本操纵。

“社交工厂”推动社会“工厂化”

1.社交无止境。加拿大传播学家麦克卢汉提出“媒介即讯息”,技术的每一次更新都意味着新的交往逻辑的引入,传播和技术的互动改变着社会和人类自身,且永远不会终止。目前,社交媒体技术成为推动传播与社会进行互动的重要手段,社交媒体的逻辑是尽可能地将更多的用户吸纳进来,而随着社交媒体沦为“社交工厂”,整个社会将在“社交工厂”的推动下全面“工厂化”。

2.社交无壁垒。曹晋、庄乾伟(2013)提到“垄断资本与新技术的圈地运动已经深入家庭与年幼的孩童”⑦。儿童变成“玩工”只是家庭“工厂化”的一个侧面而已,与之伴随的还有占据中国大面积国土和人口的乡村地区的数字资本化:“乡村空间通过短视频的方式进入社交场域。”⑧家庭和农村地区或被动或主动地加人“社交工厂”之中,其结果是整个社会进一步“工厂化”了。

推动?抵抗?收编?

——回归传播本身

面对数字资本主义的侵蚀,互联网为具有“积极推动”“主动抵抗”或“被动收编”倾向的权利主体们提供了平台。笔者认为:在技术和资本的双重压制下,传播应该更加关注意义的生产和建构,回归传播本身。

1.媒体:一种公共资源。新闻的出现是为了人类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所处的环境,传播技术的变迁优化着人类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方式,新闻与传播技术的合法性在于此。在政治经济等因素对传播场域产生影响的同时,媒体的公共服务的功能应该得到重视。

2.个体:“被遗忘权”的享有。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技术发展逻辑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发展逻辑互相结合而建构的目前中国主要的发展语境中,数字资本主义将继续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并且异化着人类自身,选择放弃数字的控制应该成为人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比如“被遗忘权”,是“隐私权在互联网时代延伸出来的一种新的权利类型”⑨。这里的借鉴更多指向的是网民对资本和技术逻辑灌输的“社会化工厂”的抵抗。

3.社会:警惕数字“文化工业”。德国学者阿多诺和霍克海默提出的“文化工业”概念指出,现今被称作流行娱乐的东西实际上是不能够与艺术相提并论的。文化和传播的关系其实微妙且复杂,随着技术的发展,“数字文化工业”将继续披着文化和艺术的外衣在“工厂化社会”中通过外在的方式侵蚀人们的心灵,并试图重新阐释文化的意义。或许现在,我们更需要一场互联网时代的“文艺复兴”。

 结语

现在,当我们参加聚会时,会看到几乎所有人低头看手机,这不是一场聚会,而是一个“劳动车间”,手机像工业革命之前劳工织布用的“飞梭”,社交媒体是这个“车间”里最重要的督工,几乎所有人在手机上通过“数字劳动”的方式进行着自我生产和消费,人与人之间最原始的交流和沟通在此刻显得奇怪和不合时宜。

【本文为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过程中的信息生产、交流和共享机制研究”(编号:SK13ZD004)阶段性成果】

注释:

Dallas Smythe:《Communications:Blindspot of Western Marxism[J],《Canad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and Society Theory》,1977(3)1-28

②吴鼎铭:《公民记者的传播政治经济学反思——以“数字劳工”理论为研究视角》[J],《新闻界》,2015年第23

③邱林川:《告别i奴:富士康、数字资本主义与网络劳工抵抗》[J],《社会》,2014年第4

④《12亿人用微信 一年“扫码”8.58万亿元 约占我国GDP9%》,凤凰网,https://tech.ifeng.com/c/7wT52XF7o2a2020514

[]詹姆斯•柯兰等著,何道宽译:《互联网的误读》[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96

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nnic.cn/2020428

⑦曹晋 庄乾伟:《指尖上的世界——都市学龄前儿童与电子智能产品侵袭的玩乐》[J],《开放时代》,2013年第1

⑧刘涛:《短视频、乡村空间生产与艰难的阶层流动》[J],《教育传媒研究》,2018年第6

⑨吴飞:《名词定义试拟:被遗忘权(Right to Be Forgotten)[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7

参考文献:

[]阿尔温•托夫勒著,朱志焱等译:《第三次浪潮》[M],三联出版社,1983年版

[]马歇尔•麦克卢汉著,何道宽译:《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译林出版社,2019年版

③吴鼎铭:《网络“受众”的劳工化: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网络“受众”的产业地位研究》[J],《国际新闻界》,2017年第6

④陈世华:《“受众商品论”的理论溯源与未来走向》[J],《新闻知识》,2012年第1

⑤李庆林:《传播的逻辑体现了资本的逻辑——对马克思传播观的方法论解读》[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

(李庆林: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鲍精华: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文章刊于《青年记者》2020年9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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